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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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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内容(2022年4月30日)
    0 GDAD 2022.05.17

    一、公司概况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省建院)始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第一批大型综合勘察设计单位之一,改革开放后第一批推行工程总承包业务的现代科技服务型企业,前身为副厅级建制的事业单位,2020年转制为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控股公司)成员企业,2021年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启股权多元化的新时代。

    广东省建院现有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工程咨询、城乡规划编制、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工程建设监理、招标代理、工程承包、施工图审查等甲级资质,长期致力于为客户一站式提供建筑、市政、规划专业技术解决方案,保护环境,设计健康、安全、宜居宜业的现代人居发展空间。在守正鼎新、营造臻品的筑梦征程里,成功跻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科技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勘察设计企业、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广东省勘察设计行业领军企业、广州市总部企业,位居“中国工程设计企业60强”前端。

    广东省建院以国家勘察设计大师领衔的多专业技术团队,凭借多年深耕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文化自信和国际视野、覆盖工程建设全产业链条的专业能力和管理经验,创新理念、精湛设计、周到服务、周全管控,在广东本土成功打造出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科学装置、地下空间、医疗养老建筑、文化建筑、学校建筑、办公建筑、住宅建筑、城市更新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环保处理、城市设计等大批高品质项目,如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1/T2航站楼、广州亚运馆、肇庆新区体育中心、中国散裂中子源、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南沙院区、广州粤剧艺术博物馆、广州爱莎国际学校、珠海横琴保利中心、广州南沙星河山海湾、珠海唐家湾第二工业区改造、广州南沙明珠湾起步区市政道路、梅州江南新城棚改区地下综合管廊、广州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广州兴丰垃圾填埋场、中新广州知识城城市设计等,市场占有率稳居领先。

    成立至今,广东省建院始终持守技术本源,以匠心筑精品,助力广东乃至全国城乡建设,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未来,依托控股股东恒健控股公司及各战略投资者的平台和资源优势,广东省建院将着力提升“原创设计+科技创新+智慧建造”的核心竞争力,打造成为全国一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型工程设计公司。

    二、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名称: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宪川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捌佰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4月15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9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4558576332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工程勘察综合类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室内外装修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测绘;检验检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评估;机电顾问咨询;工程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设备、材料采购及销售;建筑检测鉴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建筑产品开发制造;销售:建筑材料,普通机械;图文制作服务;承担国外和国内外资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监理服务以及上述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及零配件出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管理架构
    董事会
    董事长:曾宪川
    副董事长:李孟建
    董事:李巍、陈雄、刘昌娟、韩大威、丛山
    党委会
    党委书记:曾宪川
    党委副书记:李孟建、李巍、陈建飚
    党委委员:王业纲、陈朝阳
    监事会
    主席:杨威荣
    监事:黄雪梅、武少茸
    经营班子
    总经理:李巍
    副总经理:陈朝阳、陈雄、罗赤宇
    总经理助理:李鹏、李德强

    四、重要人事变动
    2022年4月,李孟建同志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聘任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聘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3月,陈建飚同志增补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九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工会主席。
    2022年2月,王业纲同志不再担任第九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主席职务。
    2022年2月,聘任李鹏同志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免去其城市设计与规划研究所所长、西安分公司总规划师职务;聘任李德强同志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免去其市政二所党总支书记、第二市政设计研究所所长职务。
    2021年12月,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派李孟建同志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不再委派杨磊同志。
    2021年11月,聘任陈雄同志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首席总建筑师,免去其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专业总工程师职务。
    2021年9月,中信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丛山同志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2021年8月,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派杨磊、刘昌娟、韩大威同志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2021年7月,陈建飚同志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1年6月,李巍同志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2021年3月,王业纲同志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九届工会委员会主席。
    2021年2月,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派黄雪梅同志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不再委派林茂亮同志。
    2021年1月,聘任李巍同志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聘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免去其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五、公司负责人薪酬


    六、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1年决算合并报表显示(含子公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0亿元;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支出合计19.29亿元;利润总额10,8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131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18.44%。
    2021年度资产总额34.03亿元;负债总额17.48亿元;所有者权益16.55亿元;归母所有者权益16.55亿元;2021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4,714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19,055万元。

    七、重大改革重组情况
    按照经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意的《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预案》,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引入4家战略投资者并同步实施骨干员工持股。
    2021年9月28日,公司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的工商登记变更,成为国有控股的股权多元化企业。

    八、产权转让和增资情况
    2021年8月13日,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9%股权增资项目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挂牌价完成认购,挂牌期间为2021年6月21日至8月13日,挂牌及成交价为40,802.7812万元。同时,公司组织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按照本次增资所确定的投资方“每一元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以“同股同价”的方式实施增资。

    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800万元,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16%,中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1%,公司14家投资合伙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股比例为25.84%。

    九、社会责任活动
    2021年,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口帮扶的丰顺县留隍镇高华村顺利退出省定贫困村,贫困户实现100%脱贫摘帽,通过了省扶贫办考核验收,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安排1名干部参加省委办公厅作为牵头单位、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组建的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赴清远英德市连江口镇开展定点帮扶工作。
    全力配合所在辖区荔湾区站前街道做好各项防疫工作,科学防控,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彰显国企担当,与街道一起共克时艰。

    十、公司法治建设情况
    2022年3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研究会(以下简称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会员大会在广州召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天翼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相关行业协会、企业,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法律服务机构等50多位会员单位代表在主会场或分会场参加。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会上当选为法治研究会首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

    此次当选法治研究会首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行业同仁对公司始终坚持合规守法经营的认可,更是对公司依法治企能力的信任。公司将认真履行副会长单位相关职责,积极参与法治研究会各项工作,与各会员单位一道,围绕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法治理论研究、法治宣传交流、法治实践探索、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助力法治研究会打造成有特色、高水平的新型智库和协作创新平台。

    十一、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无。

    十二、公司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等信息
    无。

    十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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